关于转发南通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南通市改进机关作风和厉行勤俭节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4 15:38:34 字体:[ ]

中共启东市纪委文件

 

启纪发〔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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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南通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

〈南通市改进机关作风和厉行勤俭节约监督

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纪委、监察室,各园区纪工委、监察室,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市纪委监察局各纪检监察工作室,市纪委监察局各室、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通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南通市改进机关作风和厉行勤俭节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纪发〔20137号)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持续抓好上级关于作风建设和厉行勤俭节约方面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按上级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将牵头组织并督促各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各镇(乡)纪委、监察室,各园区纪工委、监察室,市级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和不设纪检监察组织的其他单位办公室(秘书科),要第一时间将本文件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照市委《十项规定》、26条《实施办法》和厉行节约5条要求,对本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中共启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启东市监察局

201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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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启东市纪委办公室                      20133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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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纪委文件

 

通纪发〔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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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改进机关作风

和厉行勤俭节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确保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的实施办法》(通办发[2013]1号)和《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通办发[201311号)要求执行到位,落实市纪委三次全会实施清风工程的工作部署,推进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的落实,特制定《南通市改进机关作风和厉行勤俭节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监察局

2013221

南通市改进机关作风

和厉行勤俭节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一、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改进调查研究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超规定安排陪同调研的领导人数、未落实简化接待十六个不的要求以及超标准、超范围安排安全保卫工作的情形。

2.检查会议活动组织情况。重点督查有无擅自扩大会议活动规模、提高会议活动规格、未按规定报批组织会议活动以及未落实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八不四严禁要求的情形。

3.检查文件简报内刊削减情况。重点检查有无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向县(市、区)、镇(乡、街道、园区)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或要求报文、转发文件,有无未经市两办核准备案的简报、内刊。

4.检查公款消费情况。重点检查公务接待有无超标、增加陪同人员等铺张浪费情形,有无公款相互宴请、招待私客等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等问题。

5.检查新闻报道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超时长、超篇幅报道和其他违规报道等情形。

6.检查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超面积配置、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有无自行刊印宣传画册、贺卡、公费寄送个人贺卡,以及通过南通市电子政务内网门户及大OA(含腾迅通)发送、传递、办理事项或文件情况,2013年市直党政机关公用经费支出再压缩10%的执行情况。

7.检查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公车私用的情形。

8.检查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会议精神贯彻举措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组织保证

改进机关作风和厉行勤俭节约监督检查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由市纪委党风室牵头组织。

1.市纪委、监察局从市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以及机关干部中抽调精干人员,建立相对固定的监督检查队伍。

2.市纪委、监察局从普通干部和群众中聘请清风工程信息员,建立遍及全市、覆盖各领域的改进机关作风和厉行勤俭节约监督网。

3.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也要建立相对固定的督查队伍,并报市纪委党风室。

市、县两级队伍以统分结合、交叉互补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方法

监督检查以自查、抽查、互查、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级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和不设纪检监察组织的市级机关办公室,对照市委《十项规定》、30条《实施办法》和厉行节约7条要求,逐月开展自查。每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纪委党风室。

2.抽查。一般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队,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以明查为主,主要通过深入基层走访了解、核实自查情况等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抽查。

3.互查。由市纪委组织,整合市、县两级监督检查队伍,开展集中互查。互查以暗访形式为主,每季度组织12次。

4.调查。充分发挥清风工程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做到常态化工作,全天候监督,直达式反馈,快捷式查办,确保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要求的举报或反映及时得到调查。

四、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1.加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好典型、好做法的宣传,放大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践行厉行节约的正能量。

2.及时通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3.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抄送:省纪委、省监察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中共南通市纪委办公室          20132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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