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编办“三结合”开展登记事项实地核查

发布时间: 2016-11-22 09:07:23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该办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配套措施,规范材料档案,明确抽查相关要求,开展了2016年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实地核查工作。

(一)结合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开展实地核查。一是审核其登记事项是否属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头戏,要求材料多,审核要求严。要确保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不仅要靠其主管部门背书,登记管理部门也要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要了解其开展业务情况。近年来乡镇幼儿园大量回购,有的直接可以招生办学,有的需要新建、改建,为确保新建、改建幼儿园登记后一年内开展业务活动,该办实地考察其办学进度,督促其按时开班。三是要了解其履职情况。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事业单位整合设立,其原有的地价事务所的交易职能如何与新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履职到位,该办通过实地核查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交谈,掌握其职能履行情况,促使其进一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二)结合教育系统编制调研开展专项核查。为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资力量配置,该办对全市中小学进行了摸底调研。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将各学校登记管理情况作了梳理,重点有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核对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否与证书相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调动频繁,学校法定代表人也会经常性发生变动,实时抽查学校法定代表人情况既有利于督促学校及时做好法定代表人变更,更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信息,也有利于掌握一手信息,为准备法定代表人培训打下基础。二是核对学校住址是否与证书相符。近年来,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不少学校新建、搬迁,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学校办学实际,可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变更,进一步维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权威性。三是核对学校其他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一致。例如学校开办资金是否与资产负债表相符,乡镇幼儿园主管部门是否为镇乡人民政府等。

(三)结合三责联审开展实地核查。三责联审是督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行机构编制责任的有效措施,为引起事业单位领导重视,该办创新工作方法,将登记管理纳入编制责任审核,结合三责联审开展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实地核查。一是协同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确定核查单位,把要重点核查的事业单位纳入联审范围,同时下放核查通知书,开展全方位检查,对与登记事项不符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将实地核查的结果和事业单位整改情况统筹纳入编制责任审核报告中。三是对不落实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通报其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定代表人编制责任,对涉及违纪、违法事项移送有权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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